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省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7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一、职位(共7个)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1名
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1名
省贸促会副会长1名
西北大学副校长(非中共党员)1名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副院长(非中共党员)1名
延安大学副校长1名
二、报名人员范围
凡在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工作,符合应试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195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2003年10月1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2001年10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2002年10月1日以前任职)或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5年以上(2000年10月1日以前任职)。
4、身体健康。
除以上4项基本条件外,报名人员还应同时符合所报职位的补充条件(补充条件见“资料下载”)。
四、方法、步骤及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用统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各类人员分类命题笔试,分类命题面试。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最后统一组织考察。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正式任命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
①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2日至2005年11月27日9:00-16:00。
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证明或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③报名地点:全省设立11个报名点。西安市报名地点设在陕西省体育宾馆陕西省公开选拔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报名地点分别设在本市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报名地点设在党工委组织部。
④报名简章:公开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与补充条件,附在本《简章》之后。《简章》可在报名地点索取,也可登录《当代陕西》网(http://www.ddsx.cn)或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haanxi.gov.cn) 中“陕西省2005年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查询。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后,发放《准考证》。同一职位不得少于10名报考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005年12月9日在陕西省体育宾馆陕西省公开选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为依据。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
2005年12月10日上午9:00进行笔试,时间共180分钟,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7: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素质、思维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2005年12月17日上午9:00进行面试,每位应试者面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
考试地点和笔试、面试成绩公布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凡参加面试的人员,将集中前往指定地点体检,按干部考核体检标准筛选。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和体检结果,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为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考察。
6、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1)任前公示
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如有问题,不适合担任所报考职位,经省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可从该职位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1人,再次进行公示。
(2)正式任用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报省委审批,履行任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岗位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陕西省委组织部12380专用举报电话(8:30-17:30)
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29-85582451(8:30-17:30)
咨询电话:029-85227373;029-85261341转8407或8410
传 真:029-85227373
六、其它
本《简章》由陕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