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文件
陕西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关于选派博士生服务基层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事局、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关于选派博士生服务基层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现就选派博士生服务基层提出如下意见:
选派博士生(含在站博士后)服务基层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基层群众为主题,充分发挥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势,充分发挥高校党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和鼓励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深入群众、关注民生,深入实践、增长才干,更加自觉地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知识报国、服务人民的志向,更加坚定地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通过活动组织,进一步拓展人才服务社会渠道,强化人才成长实践锻炼,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复合型青年人才,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创新型陕西、和谐陕西建设。
今年从我省普通高校选拔100名在学全日制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按照发挥智力优势、满足基层需要、专业尽可能对接、就近就便安排、促进校地合作的原则,组成博士服务团,分别选聘挂任有关县(区)部门、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行政、技术或项目部门负责人助理,从事与所学专业相近的知识培训、科技咨询、技术指导、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和调查研究工作。选聘博士生挂职服务期为一年,要求其每月有3—4个工作日在挂职单位服务。具体锻炼岗位和工作任务由接收单位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期间,每名博士生、博士后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课题,撰写完成一篇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报告;帮助挂职服务单位解决1—2个生产、管理、技术、服务、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办一件实事、好事。博士服务团要围绕服务地方发展,重视发挥团队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地方党委、政府可资借鉴的政策建议和发展研究报告。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方式选拔。
凡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后年龄在40岁以下,思想品德端正,学有所长、学有余力,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为基层服务意愿,身体健康者,经过学校推荐同意,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将在学博士生参加社会实践锻炼,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研修计划,保证博士生在学期间,每学年有一个月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将在学博士生和青年教师参加服务基层的经历和实绩,作为博士生和青年教师素质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在人才评价、职称评审上予以体现。
2、对选聘服务基层的博士生省上给予每生一定的社会实践交通和生活费补助;医疗和有关保险由所在高校承担;对在服务基层实践中增长才干、业绩突出的博士生和博士服务团队,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予以表彰。
3、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博士生,其个人信息将纳入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市、县(区)、乡(街道办)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者可按特殊职位考录;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不受编制限制,先进后出,专业技术服务可直接聘任。
4、鼓励博士生与服务单位地方建立长期联系,促进所学知识、技能和拥有技术成果就地转化,保护知识产权;设立专项资金,对博士生在科技推广、城乡规划、扶贫开发、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5、在《陕西日报》和《当代陕西》杂志开辟“博士论坛”,集中宣传博士生通过服务基层实践的思想理论收获和研究成果;在陕西共青团网开办“博士服务在线”栏目,集中展示博士生的学业成果和精神风貌,及时介绍选聘博士生服务基层的情况,交流其社会实践体会,反映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意见;在“陕西博士后”网站开辟“博士后风采”专栏,推介博士后人员的研究成果,为其成果转化牵线搭桥;编辑《陕西省博士服务基层社会实践文集》,推荐优秀论文和研究成果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
组织选派博士生服务基层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有关高校、市县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
省委组织部负责制定组织活动工作方案,审定选聘人选,协调市县组织部门做好选聘博士生对口服务挂职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加强选聘博士生的跟踪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协调有关高等学校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实施报名选拔工作,提出选聘人选,收集博士生服务意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选派工作。
团省委负责协调有关高等学校共青团组织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做好活动宣传和学生思想工作,适应青年特点组织选聘博士生和博士后服务团开展集体活动,办好“博士服务在线”,编辑《博士服务基层情况反映》,加强与博士生的联系,指导有关市县(区)团委跟踪做好服务工作。
省人事厅负责协调博士后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落实有关激励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并将优秀博士生信息纳入管理。
有关高校党委、行政负责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推荐选拔、跟踪管理、协调校内工作,加强与地方的联系。
有关市、县(区)组织部门负责提供县(区)部门、乡镇(街道办)、企事业单位博士生服务需求岗位,履行聘任手续,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选聘博士生服务管理工作。
今年博士生服务基层的报名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由省教育厅负责向有关高校部署安排,5月20日前完成学校报名选拔和汇总上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会同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团省委5月30日前完成审定服务基层博士生人选,根据博士生及博士服务团意向,提出博士生服务基层选聘岗位方案,协调有关市、县(区)6月15日前完成聘任手续。6月中下旬组织选聘服务基层博士生到岗报到。
选派博士生服务基层是发挥高层次人才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有关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有关高校都要高度重视,通力配合,切实落实相关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市县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接收选聘博士生挂职服务,主动加强与选派高校的联系,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各有关高校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选派博士生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和激励政策,动员组织和引导博士生和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服务基层行动,并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