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我校有关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05年度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结合校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3、新任领导职务时间不足半年的干部不考核,非实职的干部不考核;
被考核的全体干部都要在认真总结2005年度本人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总结要采用写实的方法,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本人一年来所做的具体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处级干部还要将自我总结简要地填写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中。校级领导的总结材料和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1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群众民主评议干部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和帮助,以此保证干部在工作中始终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密切同群众的关系,保持清政廉洁。因此,被评议的干部应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正确态度,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考核的结果。民主评议办法、时间和参评人员范围按校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的安排和要求进行。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校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关于2005年校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安排意见》的安排,明确评议的内容、方法及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工作。并事先做好被评议干部及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各方面的同志都能以正确的态度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达到预期目的。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干部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校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1、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程序做出适当处理。考核结果不是优秀的,不能进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的15%的优秀行列。
2、每位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正处级干部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反馈给干部本人,并履行戒勉谈话;副处级干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反馈给干部本人,并履行戒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