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是对领导干部在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搞好年度考核,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价我校校、处级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我校有关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3、新任领导职务时间不足半年的干部不考核,退居二线的和保留待遇的干部不考核;
干部考核内容主要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为主,重点是工作实绩和教职工的认可程度。
(一)撰写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 (2007年1月3日前)
被考核的全体干部都要在认真总结2006年度本人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写出述职报告(校级领导)、总结材料(处级领导)。述职报告和总结要采用写实的方法,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本人一年来所做的具体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校级领导的述职报告要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处级干部要将自我总结简要地填写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中。
1、校级领导的民主测评由校党委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范围另定)。在民主测评会上,首先由校级领导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参会人员对校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校级领导民主测评表》。
2、处级干部的测评由本人所在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时间统一安排在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在民主测评会上由与会人员对本单位的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表》,处级干部在测评会上的述职由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各院(系)为: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分纪委委员,科级以上干部,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正副主任(正副所长),党支部正副书记,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分工会正副主席,教代会分团正副团长,民主党派及侨联负责人等。以上范围参会人员较少的院(系)可选派部分其他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确保参加测评会的人员达到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可由全体教职工参加。
机关党委为:分党委委员,分纪委委员,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正副书记,分工会正副主席,教代会分团正副团长,民主党派及侨联负责人等。
产业集团和后勤中心为: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分纪委委员,处级干部,下属单位正副负责人,党支部正副书记,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分工会正副主席,教代会分团正副团长,民主党派及侨联负责人等。
离(退)休党总支为:党总支委员,党支部正副书记,民主党派及侨联负责人,离退休办全体在职职工等。
3、校级领导的民主测评表由组织部在校党委组织的民主测评会上发放和收回;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的测评会所用的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干事在开会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在测评会上发放和收回,并于会后立即交回党委组织部。
1、民主测评结果由党委组织部、校纪委、校工会组织人员汇总处理。
2、民主测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测评结果档次一般按民主测评分数段来划定,测评得分等于或大于85分的为满意,测评得分在85分至60分之间的为基本满意,测评得分小于60分的为不满意。
3、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干部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1、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程序做出适当处理。考核结果不是优秀的,不能进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的15%的优秀行列。
2、每位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正处级干部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反馈给干部本人,副处级干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反馈给干部本人,并履行戒勉谈话。
1、被考核的全体干部一定要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考核的结果。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测评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测评工作。
3、参加民主测评干部的人员要本着对干部负责的精神,以严肃的态度,客观、公正、全面、实事求是地对被测评干部进行评价,按要求严肃认真地填写好校、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表。
4、测评工作结束后,校级领导的述职报告由党委组织部收取,各分党委(党总支)将本单位处级干部填写好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收齐,并送交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