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就做好202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由各学院统一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相关材料,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正式转接手续。省外和省内转入学生,原则上均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逐级按照网上转接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如学生报到时携带有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二)完善信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及时补录和完善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系统内容。资格存疑的党员信息暂不入库。
(三)归档材料。由各学院对新生党员档案、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按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归档、存放,指定专人专柜负责管理。
各学院党组织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二、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组通字〔2023〕1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
(一)审查范围
2024级研究生、本科生党员。
(二)审查内容
1.发展党员程序、条件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年满十八岁申请入党;是否在学习、工作单位培养发展;是否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批;是否在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前 3个月内被发展为预备党员;是否经过政治审查;是否经过党校培训合格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转正时预备期是否满1年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造假现象。按照发展党员有关文件要求审查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主要材料缺失的,应主动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要求完善材料或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提供书面证明,对转出单位无法提供书面证明的,报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不予接收,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3.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省内外转入的新生党员,原则上须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完成转接,系统中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目标党组织”名称应为新生就读学院基层党组织全称(如: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XX 学院 XX支部委员会),其余信息应清晰、完整,在有效期内。如学生携带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要点同上。
(三)审查步骤
1.收取材料。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通知新生党员按照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及时收取他们的党员档案材料,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审核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如实填写《调入党员登记表》。
2.资格审查。各学院要根据档案材料和资格审查情况如实填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全、纠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材料中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问题的,应向党员发展、转正审批单位电询或函询,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原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经综合研判后形成的资格审查报告要明确审查结论。
3.妥善处理。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学院可以直接进行初步认定,妥善保存党员档案,并及时通过线上系统接收其党组织关系,如存在个别通过线下转接的,需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并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中新增录入党员信息。对于党员资格存在问题的,需提交党员档案(本科生党员档案全部上报,研究生党员上报资格审查存疑的党员档案)等材料至党委组织部。
4.及时报送。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调入党员登记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情况登记表》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含电子版、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2024级新生调入党员登记表(学院)
2.XX学院2024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报告提纲
3.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情况登记表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