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处两级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在寒假前后分别召开校、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校、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作风养成,进一步提高领导 班子和干部改革、发展的勇气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驾驭全局、促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增强群众观点、掌握群众路线的 工作方法,为实现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学校党委召开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为全体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离休干部党总支、退休职工党总支召开处级党员领导 干部民主生活(扩大)会,扩大至科级以上党员管理干部、教工党支部书记,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产业党委、后勤党总支召开处级党员领导 干部民主生活(扩大)会,扩大至所辖党支部书记、企业(部门)党员负责人;基础教育党总支参照本文件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范围 由党总支提出建议并商组织部后具体确定;机关党委以部门为单位召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扩大)会,扩大至科级以上党员管理干部,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副 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其中图书馆、网络中心、校医院还要扩大至所辖机构(部门)党员负责人。
民主生活会前,学校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精心研究部署,扎实做好四个方面的会前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 纪守法观念。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领导干部反馈。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学校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以及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之间、副职相互之间都要进行深入、坦诚地谈心,通过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深刻自我剖析。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学习心得、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谈心活动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认真撰写书面发言材料。
民主生活会上,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一是突出自查自纠重点。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和自身实际,认真检 查自身在宗旨信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按规定进行纠正。剖析检查要全面深 刻、触及思想和灵魂。
二是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勇于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本着团结的愿望和帮助同志的目的,坚持原则,坦诚相见, 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参加会议的党员管理干部、教工党支部书记等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本单位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帮助党员领导 干部进行党性分析;被邀请参加会议的副处级以上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可针对会议主题,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积极进行发言。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 部,要有公仆的意识和谦虚的态度,认真听取同志和同事们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老虎屁股摸不得”,更不允许搞打击报复。要努力形成民主团结、 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和实效性。校党委书记及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党员负责同志是党员领 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领导干部的自我剖析发言逐个进行评议,并且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 展批评。领导干部之间也要互相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要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本次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要在相关范围向干部群众通报。
1、2013年1月18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2013年2月25日前,校党委安排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各分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把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向联系或分管的校级领导干部汇报。有关校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督促所联系或分管单位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并届时参加民主生活会。
3、校机关各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要做好具体部署和指导工作。基础教育党总支要指导下辖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
4、2013年3月1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要把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会议准备情况、收集到的主要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