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2017〕53号
关于刘艳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校党委常委会2017年3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艳峰同志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张 煜同志任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周元臻同志任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教务处副处长(兼);
张爱辉同志任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
刘建东同志任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5位同志执行试用期一年的制度。
刘艳峰同志不再担任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 煜同志不再担任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校长 刘晓君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