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职工目前工资组成情况,从2007年4月开始实行新的党费计算方法,新的党费计算方法是:
1.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 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 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1600元以上者扣除税金后按相应比例缴纳。
2.税金的扣除方法:
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600元为计税工资额,计税工资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为5%;501元—2000元的,税率为10%。
例:某人岗位工资为1500元,薪级工资为900元,其税金计算方法为:
计税工资额=1500+900-1600=800元
税金=500×5%+(800—500)×10%=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