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院(系、部、处)两级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下学期初召开两级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校、院(系、部、处)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以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提高领导 水平,加强两级班子建设,带领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振奋精神,忘我奋斗,为实现我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思 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本次校、院(系、部、处)民主生活会的目标是: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着力转变在我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 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让党员干部 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着力提高我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学校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本次民主生活会,两级领导班子和每个副处级以上干部要自觉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科学发展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 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观点,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紧紧围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体会和认识,查找个人及领导班子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方面、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
3、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努力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努力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下功夫,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实际行动做好我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2009年的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班子要突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认真分析检查,积极整改落实。同时,民主生活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总结会,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 究工作、部署工作的会议,不能回避矛盾或避重就轻,而是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要求,着眼于查找和解决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班子建设,提高 干部领导素质。
要取得实效,会前准备很重要。一是要广泛征求意见。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工会、教代会、民主党派、侨联等及广大教职工征求对班子及个人的意见 和建议;民主生活会前,学校党委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2008年度干部考核的情况和群众所提有关意见在班子内部通报并通知干部本人。二是要认真开展谈 心活动。每位干部都要和教职工群众以及班子里其他成员认真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增进了解,以诚相待,浓厚感情,互相照照镜子,找出问题。三是要认真撰 写发言提纲。发言提纲原则上只谈问题,不讲成绩。发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符合干部个人工作实际和作风实际。四是合理确定参会人员。各单位可根据 实际情况安排下列人员列席民主生活会:不是班子成员的享受同级待遇人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入查摆和分析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不文过饰非;要讲政治、顾大局,以诚相待,不纠 缠细枝末节;要有对组织和干部负责的态度,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解决问题。干部个人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群众和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
要针对班子和干部个人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 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尚须时日方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目前无法解决的,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同 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和约束机制,巩固民主生活会的成果。
民主生活会后,校党委将在全委会上通报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各分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门也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
1、2月26日前,校党委安排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3月7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门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
2、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把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向联系该单位的校级领导干部汇报。有关校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督促所联系单位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届时参加民主生活会。
3、校机关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要做好具体部署和指导工作。
4、3月14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支部要把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和会议记录交党委组织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准备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