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党 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经省委研究并报中央同意,中共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07年上半年 在西安召开。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就我省高校系统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严肃、认真地做好 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校的推选代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及工作机构
我校推选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书记高明章同志负责,党委组织部为具体工作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的推选工作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
二、推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安排部署。2006年11月28日由学校党委召开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安排布置推选工作;2006年11月29日各 分党委(党总支)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安排布置推选工作,同时向各党支部发放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之后,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按照学校党委关 于推选工作的安排,认真部署本支部的代表推选工作,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领导讲话,进一步明确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代表的条件、总体构成和产生程序,提 高思想认识,使党员积极参与代表的推选工作,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阶段: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分两步进行:
1、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十七大代表可在全省范围内推荐,名额不超过48名;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在全省高校系统内推荐,名额不超过15名)上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十七大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超过48名,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超过15名),将遴选的名单征求所属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后,于2006年12月5日报党委组织部。
2、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分党委(党总支)的推荐结果对人选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向分党委(党总支)征求意见之后,于2006年12月10日前上报教育工委。
三、有关问题
1、为了使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发挥,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发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积极参与,党支部的参与率要达到100%,有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对因学习、出差等原因在外地的党员,可采取打电话、网络等方式征求意见。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填写《陕西高校系统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选情况统计表》,连同推选结果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2、推选出席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分别填写在《陕西高校系统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被推选人员登记表》和《陕西高校系统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被推选人员登记表》,如推选校外人员,可只填写姓名和工作单位。
各 分党委(党总支)要把推选中、省两级党代会代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要对广大党员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和思想 发动,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对在推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重要情况 及时报告学校党委。
附件:
1、《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日程安排》
2、《陕西高校系统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选情况统计表》
3、《陕西高校系统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被推选人员登记表》
4、《陕西高校系统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被推选人员登记表》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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