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党委组织部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将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为使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党章》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现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力争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党支部的设置。党 支部要根据党员人数,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原则设置。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分析所属党支部现状,合理设置党支部,并借党支部换届之 际,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学生党支部的划分和设置工作。对于新设置或撤并党 支部的,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研究决定,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各党支部的实际情况,一般由3-5人组成。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名书记,必要时增选一名副书记。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程序。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各党小组或支部全体党员在支部范围内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本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分党委(党总支)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五、几点要求:
1、 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提 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结合目前进行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切实加强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充 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布置安排有关换届选举事宜。各党支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期进行。
2、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所属党支部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组织部
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